各会员单位:
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《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》(国发〔2015〕13 号)、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(国标委联【2019】1 号)的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等协调互补的钢结构团体标准体系,满足市场、行业发展和企业需求,根据《山西省钢结构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,我协会决定开展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1、以市场需求和行业创新发展需要为导向制定团体标准,紧密围绕市场行业发展方向, 坚持问题导向、需求导向、目标导向,具有可行性填补现有国家、行业、地方标准空白,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。
2、团体标准的技术指标不应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,鼓励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和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。
二、申报要求
1、申请单位自愿参与协会团体标准的制订、修订工作。
2、协会团体标准应满足有关法律、法规要求,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范,制定过程应公开、公正、公平。
3、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、团体标准无交叉、无重复。对技术成熟、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,进入快速制定程序。
4、申报单位应具备与申报标准相关的技术基础和研究能力,包括技术、人员和设备等。三、申报程序
1、填写申报内容
申报单位应进行充分的前期研究并如实填写附件山西省钢结构协会《团体标准制订、修订项目申请表》(见附件 1)。
2、提交申报材料
申报单位可不定期、随时向协会进行申报,申报应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立项申请书(一式二份),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word 格式文件,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一并发送至协会办公邮箱 sxgjgxh@126.com 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李娜 18635166710 杨林 13753194417
协会邮箱:sxgjgxh@126.com
山西省钢结构协会
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